根据《2019年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司2020年主管及以下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按需设岗、人岗匹配、岗责相符,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根据企业发展与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坚持公开竞聘、双向选择、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公司主管及以下在岗职工。
四、岗位设置
本次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50个,其中主管岗位 28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8个,其中主管岗位4个;
(三)工勤岗位324个。
五、岗位聘任
(一)岗位聘任条件
1.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身体条件;
(4)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及对自己工作领域认真负责;
(5)上一聘期或学年度考核合格者。
2.各类岗位任职的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
1)主管
A.一般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工龄满5年或具有岗位所要求的高级技术等级资格或具有中级职称;
B.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具有丰富的岗位工作经验;
C.应符合任满一届的年龄要求。
2)管理员
A.一般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B.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及岗位工作经验,具有较好履职的业务水平。
(2)专业技术岗位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持有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上岗证;
3)符合业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4)具有本岗位工作经验。
(3)工勤岗位
1)熟悉专业技能操作;
2)持有岗位所需的相关技能上岗证;
3)能胜任业务所需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聘期
1.聘期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聘任;
2.聘期自2020年实际发文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聘任工作小组;
(二)投诉与申诉
1.应聘者有权就各级岗位聘任情况提出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应在聘任结果公布3天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2.聘任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处理工作。
七、聘任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职数及岗位职责;
(二)个人申请。应聘者填写《应聘表》;
(三)汇总与初审。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汇总报名应聘情况;各部门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四)各部门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五)讨论决定。由聘任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发文。
以上工作时间安排,详见2020年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5)。
八、其它规定
(一)因年龄超过规定不再被聘为主管岗位上的人员,保持原职级待遇;
(二)在特殊岗位上任职满4年的主管原则上实行轮岗;
(三)待聘人员管理。待聘人员在待聘后三个月内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若在此三个月内仍没有被聘上岗的,停发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在待聘期间,通过学习取得一定的技术等级,根据部门需要重新进行聘任。若待聘时间超过一年的,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聘任如无合适人选,岗位暂时空缺;
(五)在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背聘任程序的,一经查实即为无效聘任,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院路服务中心员工按原岗位聘任,待具体改革方案出台后,按新的方案执行;
(七)饮食管理中心及医疗保健中心派遣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同期举行,由所在单位自行完成,保持原职数。聘任结果报本公司备案。
九、本方案由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聘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主管及以下岗位职数及岗位职责》
2.《2020年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主管应聘表》
3.《2020年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应聘表》
4.《2020年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派遣职工应聘表》
5.《2020年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
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聘任工作小组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