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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校聘处级、科级干部任职期满考核方案
编辑日期:2015年04月03日 00:00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为落实《温州大学关于处、科级干部任职期满考核的通知》精神,根据温大党委[2014]30号和温大组发[2015]2号文件指导意见,结合后勤集团公司实际,现制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校聘处级、科级干部任职期满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分类考核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
考核对象为处级、科级干部;
考核时间为任期届满。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既考核干部在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中的工作实绩,又综合评价其德才素质、勤政廉政、工作作风和群众满意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1.集团公司成立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2.处级干部正职作个人述职报告,处级干部副职及科级干部作书面述职。述职材料于2015年4月14日前,在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网站予以公示;
3.干部的群众测评环节,与正处级干部考述职大会合并举行;
4.考核领导小组汇总成绩。
(二)程序:
1.个人总结。根据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干部撰写工作总结,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考核材料于2015年4月9日前汇总至办公室包佳洁处(电话:778628,邮箱:
541869318@qq.com)。材料公示期:2015年4月10 -13日。
2.述职会议与群众测评。2015年4月14日在综合楼312会议室召开干部述职会议,处级干部作述职述廉,科级干部作书面述职。述职完毕,进行群众测评。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求,参加述职会议与群众测评的对象是集团公司领导、中层干部、主管、党支部书记、部分老同志。
3.领导评价。学校有关领导根据干部个人工作实绩和总结,对处级干部作出评价。集团公司领导根据工作实绩和总结,对科级干部作出评价。
4.成绩计算。
(1)集团公司正处领导干部的考核成绩=部门考核成绩×45%+部门教职工测评成绩×25%+领导评价成绩×30%;
(2)集团公司副处领导干部的考核成绩=部门考核成绩×35%+部门正职测评成绩×10%+部门教职工测评成绩×25%+领导评级成绩×30%;
(3)科级干部的考核成绩=单位考核成绩×15%+教职工民主测评成绩×45%+部门领导评价成绩×40%。
五、其他
计分办法与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温大党委[2014]30号和温大组发[2015]2号文件执行。

附件1: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
温州大学处级干部考核办法
附件3:
温州大学科级干部考核办法


中共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党总支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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