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同学:
瓯江学院2018届学生毕业典礼及毕业离校时间定于6月15日。根据瓯江学院2018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经协商,确定6月13日-15日为毕业生退宿手续办理时间,本公司为方便毕业生离宿,拟于6月9日~10日进行抄收水电费、公寓财产预验收等工作,请您积极配合,现将有关毕业退宿工作安排如下:现将有关流程及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毕业生离宿准备工作
1.住宿毕业生应爱护母校公共财物,主动查对公寓家具、水电设施,如有自然损坏的上网报修,不慎损坏的找所在楼管理员办理理赔手续。
2.积极主动缴纳水电费和以前可能遗留的欠费。若因特殊原因获准延缓离宿,请按时缴纳后续水电费。
3.租赁空调的寝室,凭空调租赁合同、押金单和完好的遥控板到空调租赁服务公司的服务点(所在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办理退租手续、领取押金。遗失押金单的寝室请自行写明遗失事由,并由住宿人员共同签名。再到所在住宿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办理。
4.使用空气源热水卡的学生凭有效证件到各充值点办理热水卡退还手续,卡中余额现金退还,遗失热水卡只能退“大钱包”中余额。
二、毕业生办理离宿流程
1.到值班室拿《离宿预验收手续单》。
2.学生填写个人姓名、学号、寝室号等信息;必须填写“离宿日期”,不能确定的可以预估离宿日期。
3.把填写好的《离宿预验收手续单》和钥匙交到所在楼幢值班室;暂时保留钥匙的交押金10元,在全部行李出门时与管理员告别,并退回暂时保留钥匙的押金(交钥匙押金的同学,请于7月15日前退还钥匙拿回押金,逾期因暑期门锁调换、更新等原因造成钥匙作废,押金将不予退回)。
4、如遗失房间钥匙,请至所在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办理赔偿1.5元手续。
三、离校手续
1.学生凭楼管员完成预验收、水电收费、人为损坏理赔,并签字盖章的《离宿预验收手续单》,到所在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单》审核手续。
2.因毕业生本人没有主动完成离宿准备工作,造成不能及时顺利完成《离校手续单》的审核手续,后续问题与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申请
1.毕业生因英语考级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留宿的,需到瓯江学院各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处签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安全责任协议书》附件1。
2.凭获得批准的《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申请表》到所在区宿管公司办公室登记,并缴纳延缓期间的水电费。到期离宿时,由所在楼管理员确认学校财产责任、空调使用情况。
(1)延缓期间临时组合的寝室人员,特别需要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节约水电资源。
(2)延缓到6月18日及之前离宿的同学,可以在原寝室住宿,非空调房免收水电费,空调房按每人每天2元计收水电费。
(3)延缓到7月15日及之前离宿的同学,必须服从统一集中住宿的安排,以免影响寝室卫生打扫和非毕业生寝室调整。非空调房按每人每天2元计收水电费,空调房按每人每天5元计收水电费。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离宿期间是你们丰收的季节,也是诸多安全隐患并存的时段,必须认真整理个人财物,关好门窗,保管好钥匙,不随意串门,不迟归,不逗留,不带外人进宿舍,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2.毕业生离宿时,必须将个人物品全部带走。本公司没有保管随意滞留物品的义务,丢失滞留物品概不负责。
3.毕业生寝室打扫工作将于6月20日开始,毕业生寝室的滞留物品将被视作无主物处理,请毕业生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宿管服务公司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安全责任承诺书及申请表
附:手续办理相关信息地址:
A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A区1号楼227-2室
联系电话:86689301
A区-步青学区地址:A区9号楼211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95007
A区空气源热水办理地址:A区1号楼227-1室
联系电话15168756896
B 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B区8号楼102室
联系电话:86688310
B区空气源热水办理地址::B区8号楼1楼
联系电话:15168756898
C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C区综合楼204室
联系电话:86680611
C区-溯初学区地址:C区10号楼215室
联系电话:86595049
C区空气源热水办理地址:服务大厅(原来充值处)
联系电话:18357718918
D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D区2号105室
联系电话:86689318
D区空气源热水办理地址:D区2号101室(原来充值处)
联系电话:18357718918
E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E区4号楼101室
联系电话:86680625
E区-超豪学区地址:E区5号楼103室
联系电话:8669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