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2]126号)和《温州大学公房管理办法(试行)》(温大行政[2012]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2学年全校公用房清查工作,包括自查、复查、反馈与核算四个阶段。此次清查的最终数据,将作为全校公用房调拨和有偿使用的依据,请各学院、部门予以高度重视。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明确公用房管理责任人和联系人,于2012年10月15日前把名单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室魏余德(qq:553636670)或包佳洁(qq:541869318)。
2、请各部门根据原校产处网站上公布的公房数据(公房数据地址:
http://wdxcc.wzu.edu.cn/fw/),对所属公房进行自查,包括地下室、仓库和架空层等。自查内容包括:公房使用单位、房间名称、使用面积、分类、使用人(见附件),并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稿报送集团公司办公室后汇总后上报学校国资处。
3、国资处组织复查小组进一步核实公用房使用情况,并于12月29日之前做好公用房数据的更正工作;处理本次核查后仍未申报登记的无主用房;公布各单位用房超额使用费或缺额补偿费。
附件:
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2012年公房自查反馈表
《温州大学公房管理办法(试行)》总经理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