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的一项基础制度,是坚持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度学校中层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每位党员要对照党章,结合岗位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教工党员要结合2014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精神,对照“三服务,两育人”标准,重点检查和评价其是否确切肩负起“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光荣职责。
3.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党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10%左右。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定档。
二、评议范围
每个党员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要求本人递交书面总结材料,待本人回来后所属党组织要及时向其反馈评议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要在2014年12月22日前完成。
2.各支部请于12月25日前报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小结以及相应的表格(见附件)。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541869318@qq.com。
中共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总支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