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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清明放假通知
编辑日期:2016年03月24日 00:00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各部门:
清明节是我国最重要的节假日之一,是扫墓祭祖、怀念先人的传统节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清明节我校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放假,共三天。假期交通车按节假日班车运行。
清明时节,正值春回大地、春暖花开之际,上坟祭祀活动的增加,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隐患。请各部门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安排好值班,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

总经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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