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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职工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4年12月11日 11:30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各部门:

根据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现对公司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要求填写《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1和2),优秀名额分配见附件3。

考核对象为在岗职工。当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者不参加考核。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采取定性和定量、个人自我总结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公正、准确。

各部门根据职工的所任职务和岗位职责,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

二、考核结果及应用

参照学校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人数严格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9%以内,其余等次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确定。评定为优秀的必须在12个A以上,且没有C;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晋升、晋级、评先、聘任和奖惩提供合理依据。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四、考核管理

考核工作由各部门与党支部共同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五、考核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13日前,个人考核表上交所在部门;

2、2024年12月16日前,各部门上报考核意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并公示。

六、考核材料

(一)考核表从附件中下载,用A4正反面连续打印,要求一页纸,务必亲笔签名,表格内容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打印,一式一份。

(二)各部门将考核表及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于12月17日前送交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考核表经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存档。

七、其他

在保卫处、饮食管理中心及医疗中心等部门工作的人员,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本公司备案。

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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