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WDFZ-20161116003
二、采购单位名称: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
三、采购标的名称:温州大学教学区电瓶车智能充电桩
四、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1、拟采购的电瓶车智能充电桩(简称充电保)包含系统软件、控电支付模块、四路电子式控电模块、智能主节点控制模块、复合型通讯主机及电缆线与漏电保护设施等。
2、智能充电桩需要与学校电瓶车停车棚建设工程项目同步进行,在2016年12月完成并投入使用。
3、设备保修1年以上,保修任务包括设备保修、收费系统管理、系统维护、故障排除等日常维护。
五、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1、为方便学生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节约收费管理成本,本次采购电瓶车智能充电桩必须与学校一卡通收费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3、鉴于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具有以上特殊性和特殊要求,故此本次采购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贯晟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此公告有效期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办公室监控部反映。
1、联系人:黄老师
2、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大学城园区东路温州大学溯初学区(生活区C区)综合大楼315A室。
3、联系电话:0577-86680638
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