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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荣誉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4年03月29日 15:14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为深入挖掘和表彰公司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倡导奋发有为、蓬勃创业的干事氛围,公司决定开展2023年度员工荣誉评选工作,拟评选优秀职工、总经理特别奖若干名,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职工和“总经理特别奖”的评选对象为全体公司职工(不含校编)。其中“总经理特别奖”可以是个人或团体。

、评选条件

)优秀职工

1.在公司工作满1年;

2.当年度工作考核优秀;

3.未受过处分、未发生工作事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业务能力强,工作有方法,工作完成质量好、效率高;

(2)获得校级(不含)以上荣誉及奖项。

总经理特别奖

1.在公司经营管理、项目运营、对外服务中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攻坚克难任务中承担主要角色,或为公司发展争取较大社会资源支持、赢得较大社会荣誉;

2.甘于奉献,服从安排,事迹突出,深受领导同事认同的工作模范。

、评选名额

优秀职工人数不超过职工总数的5%;奖励标准:800元。

总经理特别奖若干名;个人奖励标准:5000元,团队奖励标准15000元。

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于次年初进行,分以下3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或团体自主申报,填写相应表格提交至部门,由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开展内部评议,择优推荐至公司行政中心。公司或部门也可提名推荐。

(二)把关评审

行政中心对推荐人选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提交党总支会议审议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三)发文表彰

公司发文表彰,并发放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评优推荐,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申报人填写优秀职工登记表(见附件3)或“总经理特别奖”申报表(见附件4),正反面打印一份,于4月7前报送人力资源部(科技综合大楼016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98769353@qq.com,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6680637。


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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