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的一项基础制度,是坚持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度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的主题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为主题,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1.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每位党员要对照《党章》和《准则》《条例》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组织纪律、作用发挥、作风建设以及履行党员义务、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等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教职工党员要对照“三服务,两育人”标准,重点检查和评价在自觉践行“四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标准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3.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党总支(分党委)正式党员总数的10%左右。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定档。
三、评议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党员)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党员民主评议会。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党员民主评议会。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会。对确实不能返回的,应由其本人寄回民主评议有关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
四、工作要求
1.各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要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
中共温州大学后勤集团总支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