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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应娟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编辑日期:2023年04月03日 09:02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经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应娟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应娟,女,汉族,浙江温州人,1978年11月25日出生,2008年10月参加公司工作,现任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C区生活协管员。该同志于2011年5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2年3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李雪、金丰盛。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经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2023年3月28日会议研究,同意确定应娟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2023年月4月3日——4月12日(七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任百清

温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第三党支部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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