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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以及报废申请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年02月23日 00:00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为准确掌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情况,做到资产账物相符,根据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固定资产清查和报废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清查对象
对集团公司自购固定资产、学校购置资产同时开展清查。
二、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对照集团公司办公室资产部和学校国资处固定资产清单开展。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对资产编号、使用状态、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
三、清查实施
(一)自查阶段:2月22日----3月5日
1.逐件盘点,以房间为单位,认真仔细进行固定资产账物核实。
2.所有固定资产均应粘贴标签,标签脱落或丢失的,各部门统一到资产部打印。
3.使用状态、领用人、存放地点等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报资产部修改。
4.盘点中发现账物不符的,要及时填写相应报告。
5.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要加强管理,闲置资产要及时进行调剂,杜绝浪费。
(二)抽查阶段:3月6日----3月10日
1.资产部组织各部门资产协管员相互交叉抽查,请各部门予以配合。
2.抽查资产根据资产清单随机抽取。
3.抽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
四、清查要求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要做到物签相符,账物相符,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相符的需要查明原因,有物无账的需要报资产部重新入账,有账无物的由保管人说明原因,报资产部汇总,由集团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落实资产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职责。
五、资产报废申请
1.各部门在本次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已达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填写报废申请单,申请需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2.各部门请于3月22日前将报废申请单送交集团公司资产部,资产部统一组织报废鉴定(小件资产需统一堆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申报报废的资产,不得自行拆卸、挪用或丢弃。待报废资产实物需粘贴完整的资产标签。

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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