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本学期资产报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资产范围:
公司自购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报废原则,对已达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填写《温州大学发展公司资产报废申请单》。
2.申报报废的资产未获批准前,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拆卸、挪用或丢弃。待报废资产实物需粘贴完整的资产标签。
3.各部门请于4月8日前将《报废申请单》送交资产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发展公司行政中心
2022年3月21日
上一条:关于补充申报2022年度各部门全面预算的通知
下一条:资产公司疫情防控“知了”志愿者招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