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守新的交通法规,商贸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上午在车队会议室举行了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法规精神学习教育活动。车队队长朱智豪带领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并特邀请市交警四大队八中队黄队长和朱教导员主讲,会议由商贸公司林经理主持。
黄队长围绕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进行详细讲解,指明公安机关更加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了校车违章处罚力度,并现场解答驾驶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同时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驾驶员也反馈了高教园区边上道路行车道设置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现场气氛活跃。
会上,商贸公司林经理就车队《驾驶员及车辆安全检查考核表》的考核要求进行了阐述,强调针对考核表的要求,要克服四种不良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乘座环境。
商贸公司办公室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