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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1年04月02日 00:00作者:办公室 阅读次数:[关 闭]

各学院:

经与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商定,于412日对我校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地点

温州大学北校区行政楼一楼。

二、体检时间:(见附件)

三、体检收费标准

1、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674号文件规定,申请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每人30元,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每人80元。

2、各班级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负责人将体检费和《体检表》汇总后一起交到北校区行政楼一楼107室。

四、其他:

1、请各位同学在《体检表》右上角写上班级和学号,并贴上免冠小2寸照片1张。

2、所检项目检查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至各班级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负责人。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晚不得熬夜、喝酒、吸烟。

2)体检前一餐饮食方面以清淡为主,不吃大鱼、大肉等高蛋白、高脂肪食物。

3)孕妇不能参加X线(胸透)检查,并提前告知体检医生。

4)体检时应遵守秩序,听从组织安排和导医引导,勿喧哗、勿漏检项目。

附件:体检时间

温州大学医务室

温州大学就业工作处

2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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