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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安全责任协议书
编辑日期:2013年06月13日 00:00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温州大学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安全责任
协议书
为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确保学生和公寓的安全。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本着明确义务和责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学生临时留宿期间,学校只提供住宿条件,不再承担管理与保护之职责,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学生留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温州大学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1、不参与各种传销活动,不在校园网上发布任何不健康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参加任何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校外非法活动。
2、严格遵守《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出入公寓必须持有效证件,不把有效证件和钥匙转借他人、不留宿他人。若违反此规定并给学校、自己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3、服从后勤集中安排住宿,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酗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每晚11点前必须到达宿舍,如有特殊情况,晚上不能回宿舍就寝,必须电话告知宿舍管理员。
4、遵守法律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5、出校门到山、湖、江等游玩,应当向家长请示,并得到家长的同意,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6、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做出纪律处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7、对违背上述承诺的住宿学生,学校有权随时停止提供住宿条件。
三、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学区(独立学院)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留校住宿学生:(签字)
学区(独立学院)意见:(盖章)
温州大学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申请表
2013年6月 日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毕业学院
家庭地址
家长电话
原住宿寝室
本人电话
申请住宿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留 宿事 由
注意事项:
1、获得批准的毕业生在留宿期间需服从宿舍服务公司安排统一住宿。
2、留宿期间需交押金100元/人,作为水电、家具使用押金,学生退宿时全额退还。
3、收费标准:6月20日至6月28日止:8元/天。
4、6月28日后原则上不再留宿,研究生课题组未结题等特殊原因需要继续延长留宿时间的,由导师担保、学院证明,到后勤办理临时租赁住宿手续。
辅导员班主任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区独立
学院分
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区(独立学院)、后勤集团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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