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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瓯江学院毕业生文明离宿有关事项的公告
编辑日期:2019年06月11日 16:20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各位毕业班同学:

瓯江学院2019届学生毕业典礼及毕业离校时间定于6月14日。根据瓯江学院2019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经协商,确定6月12日-14日为毕业生退宿手续办理时间,本公司为方便毕业生离宿,拟于6月10日进行抄收水电费、公寓财产预验收等工作,请您积极配合,现将有关毕业退宿流程及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毕业生离宿准备工作

1.住宿毕业生应爱护母校公共财物,主动查对公寓家具、水电设施,如有自然损坏的上网报修,不慎损坏的找所在楼管理员办理理赔手续。

2.积极主动缴纳水电费和以前可能遗留的欠费。

3.租赁空调的寝室,凭空调租赁合同、押金单和完好的遥控板到空调租赁服务公司的服务点(所在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办理退租手续、领取押金。遗失押金单的寝室请自行写明遗失事由,并由住宿人员共同签名。再到所在住宿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办理。

4.使用空气源热水卡的学生凭有效证件到各充值点办理热水卡退还手续,卡中余额现金退还,遗失热水卡只能退“大钱包”中余额。

二、毕业生办理离宿流程(两部分,线下和线上)

线下部分

1.到值班室拿《离宿预验收手续单》。

2.将填写好的《离宿预验收手续单》和钥匙交到所在楼幢值班室;暂时保留钥匙的交押金10元,在全部行李出门时与管理员告别,并退回暂时保留钥匙的押金(交钥匙押金的同学,请于7月1日前退还钥匙拿回押金,逾期因暑期门锁调换、更新等原因造成钥匙作废,押金将不予退回)。

3.如遗失房间钥匙,请至所在区所在楼值班室办理赔偿1.5元手续

线上部分

1.上网缴纳寝室水电费。

2.学生填写个人姓名、学号、寝室号等信息;必须填写“离宿日期”,不能确定的可以预估离宿日期(离宿日期超过6月17日的同学必须提交纸质的留宿申请表及签订安全责任书)

3、管理员根据近期对寝室设施和家具等设备的预验收、水电收费、人为损坏理赔等情况,填写学生提交的《离宿预验收手续单》,到所在区宿管公司办公室为学生办理网上审核离校手续。

4.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和计财处、后勤等办理的手续情况,审核学生离校情况,二级学院领导审批。

因毕业生本人没有主动完成离宿准备工作,造成不能及时顺利完成《离校手续单》的审核手续,后续问题与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申请

1.毕业生因英语考级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留宿的,需到瓯江学院各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处签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安全责任协议书》附件1。

2.凭获得批准的《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申请表》到所在区宿管公司办公室登记。到期离宿时,由所在楼管理员确认学校财产责任、空调使用情况。

(1)延缓期间临时组合的寝室人员,特别需要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节约水电资源。

(2)延缓到7月1日及之前离宿的同学,可以在原寝室住宿.

(3)延缓到7月7日及之前离宿的同学,必须服从统一集中住宿的安排,以免影响寝室卫生打扫和非毕业生寝室调整。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离宿期间是你们丰收的季节,也是诸多安全隐患并存的时段,必须认真整理个人财物,关好门窗,保管好钥匙,不随意串门,不迟归,不逗留,不带外人进宿舍,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2.毕业生离宿时,必须将个人物品全部带走。本公司没有保管随意滞留物品的义务,丢失滞留物品概不负责。

3.毕业生寝室打扫工作将于6月20日开始,毕业生寝室的滞留物品将被视作无主物处理,请毕业生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宿管服务公司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

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确保学生和公寓的安全。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本着明确义务和责任的原则,特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学生临时留宿期间,学校只提供住宿条件,不再承担管理与保护之职责,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学生留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1、不参与各种传销活动,不在校园网上发布任何不健康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参加任何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校外非法活动。

2、严格遵守《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出入公寓必须持有效证件,不把有效证件和钥匙转借他人、不留宿他人。若违反此规定并给学校、自己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3、服从宿管公司集中安排住宿,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酗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每晚10点前必须到达宿舍,如有特殊情况,晚上不能回宿舍就寝,必须电话告知宿舍管理员。

4、遵守法律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5、出校门到山、湖、江等游玩,应当向家长请示,并得到家长的同意,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6、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做出纪律处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7、留宿期间不得在宿舍里使用违规电器,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

8、对违背上述承诺的住宿学生,学校有权随时停止提供住宿条件。

三、此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学区各执一份。

我已知晓并做好安全承诺的有关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将上句话抄写下来)

留校住宿学生申请:(签字) 年 月 日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毕业生特殊情况临时留宿申请表

2019年6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毕业学院


家庭地址


家长电话


安排寝室


本人电话


申请住宿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留宿事由

(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获得批准的毕业生在留宿期间需服从宿舍服务公司安排统一住宿。

辅导员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后勤集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本人、二级学院、后勤集团和学生处各一份。


附:手续办理相关信息地址:

A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A区1号楼227-2室

联系电话:86689301

A区-步青学区地址:A区9号楼211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95007

A区空气源热水办理地址:A区1号楼227-1室

联系电话:15168756896

B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B区8号楼102室

联系电话:86688310

B区空气源热水办理地址::B区8号楼1楼

联系电话:15168756898

C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C区综合楼204室

联系电话:86680611

C区-溯初学区地址:C区10号楼215室

联系电话:86595049

C区空气源热水办理地址:服务大厅(原来充值处)

联系电话:18357718918

D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D区2号105室

联系电话:86689318

D区空气源热水办理地址:D区2号101室(原来充值处)

联系电话:18357718918

E区宿管公司办公室地址:E区4号楼101室

联系电话:86680625

E区-超豪学区地址:E区5号楼103室

    联系电话:866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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