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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温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年06月10日 16:09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的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的基层一线教职工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市管及以上党员干部原则上不推荐。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重点是学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含独立学院党组织)及以下基层党组织。

4.近三年已被授予全国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及以上党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2个;市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2名(其中原则上建议教学科研一线1人、管理后勤系统1人);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2名(其中原则上建议学院基层党务工作者1人、机关后勤基层党务工作者1人)。

  三、评选推荐条件

推选表彰对象应当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是学校不同岗位的先进代表,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身边典型。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同时具备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说明:本次推荐候选人及候选单位不设获奖前置条件,但各党总支(分党委)在开展推荐工作时务必以重点考虑培育下一步参评省级、国家级荣誉的竞争力,真正将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做出重要贡献,示范作用明显的集体及个人推荐出来。

四、推荐程序

1.各党总支(分党委)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可推荐建议候选人1人(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候选单位1个,推荐的个人经党支部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并由党总支(分党委)就候选人或候选单位党员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工作、信教、违规违纪等情况审核把关、确认无异议后上报。

2.各党总支(分党委)将推荐的建议候选对象(个人或组织)于6月11日中午11点30前报送对应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4.)发送至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邮箱wdzzb@w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王晓华,778035(内线)。

4.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在各党总支(分党委)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全校联评,经组织考察、市委组织部审核反馈、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表彰结果。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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