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登录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今天是:

首页 >新闻中心 >公司公告 > 正文 公司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年05月22日 09:43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的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的基层一线教职工党员或学生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入围对象。副校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中层党员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重点是学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含独立学院党组织)及以下基层党组织。

4.近五年已被授予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以上党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2名,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1个。

    三、评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担当作为,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师党员师德师风好,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模范做到“四个相统一”,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中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学生党员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学业成绩好、综合素质强。其他党员作风优良、律己严格,立足本职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担当有为,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做出重要贡献,示范作用明显。(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建议人选应为2017年以来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的党员个人,含校长特别奖获得者。

2.优秀党务工作者: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忠诚干净担当,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推动服务立德树人、团结凝聚师生、助推学校发展等方面积极有为、业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建议人选应为2017年以来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个人。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各项任务,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其中,推荐对象为党支部的,被推荐党支部须为标准化党支部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的党支部优先考虑。)

四、推荐程序

1.各党总支(分党委)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推荐建议候选人和党组织。

2.每个党总支(分党委)只能选择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基层党组织三者中的一个类别,只推荐1个建议候选对象(个人或组织),审核把关后上报。

3.各党总支(分党委)将推荐的建议候选对象(个人或组织)于5月23日上午11点00前报送“名单+荣誉名称”发送至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邮箱wdzzb@w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王晓华,778035(内线)。

4.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在各党总支(分党委)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全校联评,经组织考察、征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公示、党委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上报推荐候选人参加全省联评。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5月21日

附件1. 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