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大学经营性用房出租管理暂行规定》、《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网点招租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的有关规定,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大学生活区C31商铺进行公开竞价方式招租,欢迎国内合格的意向承租人前来竞价。
一、招租项目内容(以招租文件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经营范围 |
面积 |
标底 |
租期 |
备注 |
1 |
C区C31商铺 |
以餐饮为主 |
约706平方 |
254160元/年 |
3年 |
带装修费用 |
踏勘时间:2018年4月8日-25日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联系人:陈海华 联系电话:0577-86680605 |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经营范围相关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表(见公告附件),通过邮箱报名供应商提供word电子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租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04月08日至2018年04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
3.招租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行政楼413。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6日上午9:30整(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5.招租会地点: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第一会议室(C区综合楼304室)
五、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0603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行政楼413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596032
传 真:0577-86596032
报名邮箱:971115133@qq.com
七、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竞价保证金为20000元
户 名: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202024609900033043
开户行:工行浙大支行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包涵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竞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开户银行汇出,不得从第三者或者分支机构汇出。
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28日
附件:
招租内容及主要要求
一、项目名称:C区C31商铺。
二、经营期限:商业网点经营期限约为3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三、租赁地点、经营范围、报价范围及响应保证金等,规定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经营范围 |
面积 |
标底 |
租期 |
备注 |
1 |
C区C31商铺 |
以餐饮为主 |
约706 平方 |
254160 元/年 |
3年 |
需与联系人一起踏勘确认 |
1.经营范围:以餐饮为主,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经营影响温州大学C区(C11、C12教师公寓)和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公寓住宿人员的学习与生活的其他项目;
2. C区C31商铺处在温州大学C区C11、C12教师公寓东南角与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公寓和餐厅之间,响应方必须与联系人一起踏勘,踏勘的一切费用由响应方自理;
3.店铺面积约706平方米为参考面积,店铺面积以交付实际面积为准;
4.竞价按年报价,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标底;
5. 按年收取租金:签订合同时缴纳第一年租金,满一年时收取下年租金。
四、报名资质要求
1.必须提供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
2. 可以是单位或个体经营户。
五、特别要求与声明
1.▲本商铺为带装修招租,原装修补偿款为290万元,即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原承租人支付290万元;
2.原承租人应保持原装修的现状,与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商贸中心有关人员一起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