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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终决算前的资产清查和收支结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3年12月15日 14:03作者: 阅读次数:[关 闭]

公司各部门:

为了准确反映公司本会计年度资产、经营情况,依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实际,12月份公司拟对公司资产、票据等进行清理,具体内容如下:

1、资产清理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由公司资产部组织固定资产盘点,并将盘存表经保管员、监盘人(一般由资产管理员担任)、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12月25日前交到财务档案管理室,对账实不符的需附文字说明。流动资产重点现金、银行存款、往来款项、库存商品等进行清理,收现岗位应按公司收银员缴款规定及时将所收现金交至财务或交存银行并将缴款单交至财务;往来款项应做到及时催缴,保证款项的安全完整。

2、对票据进行清理,相关人员将手头所领用的票据于12月25日同财务进行核对,并将已开具的发票予以交回,12月25日之后原则上不再对外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即时收款的除外)。

3、为及时归集经营收支,对已经开出票据的经营收入应及时予以催收,保障资金的及时到账。

4、为保障本年度财务数据完整及顺利完成年度结账工作,对于本年度已经发生的业务、费用支出应于12月26日之前办理结报手续;对于相关报表数据(如工资表、库存报表等)请各部门落实相关人员务必要在2024年1月4日前报送至财务中心。

5、因年终内部结算,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将暂停办理报销等相关业务;另因公司财务制度要求,所有定额备用金应在2023年12月29日前交回财务中心,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备用金或在寒假期间需用备用金的,根据实际情况,按规范程序重新申请领取。由此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温州大学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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